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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目的
为明确员工招聘原则、标准及渠道,规范人员招聘、甄选及录用程序,降低员工所带来人为差错、盗窃、欺诈及滥用设施的风险,特制定本程序。
2 范围
本程序适用于员工聘用的安全考察管理。
3 职责
3.1 人力资源部
负责员工聘用的安全考察管理、保密协议的签订。
3.2 各部门
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考察管理工作。
4 相关文件
《信息安全管理手册》
《记录控制程序》
5 程序
5.1 招聘依据
各部门的年度招聘工作原则上应在人员需求计划内进行,年中发生变动需增补计划时,需经人力资源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展招聘工作。
可录用人员的基本条件:
符合组织员工身体健康标准要求;
通过组织必要的背景调查与面试考评;
符合组织用人理念、符合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要求;
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劳动就业政策和法规;
了解应聘岗位的责任信息,并承诺完成其职责和承担信息安全责任。
5.2 人员考察策略
所有员工在正式录用前应进行以下方面考察:
良好的性格特征,如诚实、守信等;
应聘者学历、个人简历的检查(完整性和准确性);
学术或专业资格的确认;
身份的查验。
员工从一般岗位转到信息安全重要岗位,应当对其进行信用及能力考察。
5.3 对录用人员的考察
人力资源部对拟录用人员重点进行以下方面考察:
根据应聘资料及面试情况初判应聘者的职业素质;
通过与应聘者沟通,并了解其应聘动机;
了解其从事的专业和具备的技术水准,是否符合该岗位的岗位说明书。
考察的结果应记入《应聘人员登记表》。
在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不良倾向的,将不予录用。
5.4 录用审批程序
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的人选。人力资源部负责向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发送《聘用通知书》,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交下列资料:毕业证书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1张、1寸免冠照片3张。
受聘人员应按时来人力资源部报到,为员工进行入职培训,领用电脑及办公用品,人力资源部为新入职员工安装操作系统,工作用各类软件,设置邮件地址,并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信息安全使用培训。
对初次聘用的新员工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,具体的试用期限根据与该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时间挂钩。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。
部门经理负责对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考核,如不合格者,有权与该员工解除试用期劳动合约或延迟试用期限。
对录用的员工应签署《劳动合同》,对录用的信息安全重要岗位的员工应签署《企业员工保密协议》。
5.6 人事档案
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。
人事档案的管理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,聘用记录的管理应符合《记录控制程序》的要求。
6 记录
《应聘人员登记表》
《企业员工保密协议》
《信息安全重要岗位一览表》